日常生活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或账户。而此类行为不仅给电信诈骗、跨境赌博、逃税、洗钱、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相关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以下惩戒:
信用惩戒,一定时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银行卡不能在自助机具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快捷支付,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严管账户,5年内不得新开银行账户。
为保护您的自身权益,珠海农商银行温馨提示您: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账户的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