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 林琦琦报道: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10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我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代表视察活动。
当天上午,视察组首先来到斗门区新马墩村十亿人社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智慧农业园建设情况,随后前往金湾区了解德洋水产加工厂农产品仓储物流加工情况及台创园特色作物产业发展现状。下午,视察组分别前往斗门区乾务镇、白蕉镇,了解鳗鱼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新村村稻香花海农业公园乡村旅游综合体发展模式及绿兴冷链物流基地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据了解,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城镇居民。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11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4.5%。我市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优秀”,排名位于全省前列。
视察组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下转02版) (上接01版)全市各级政府要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珠海的有效实施,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完善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立足珠海地方特色产业,做强产业支撑,让产业稳得住、可持续。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激励等政策体系,引进大批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实用人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嘉文参加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