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白蕉镇黄家村路南153号(即黄家村同心东路南侧)建有一处五层砖混结构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为387.75平方米,涉嫌违法建设。因该建(构)筑物目前尚无法联系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我镇已于2021年11月10日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无主公告,目前无单位或个人前来主张权利。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我镇再次发布本公告。
请该建(构)筑物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白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书面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无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的,我镇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本公告将会同时在上述涉嫌违法建设的现场、白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告栏、白蕉镇黄家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告栏、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官网、珠海特区报进行公告。
联系地址:斗门区白蕉镇同心中路159号
联系电话:2786577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