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珠海市西城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2月24日裁定受理珠海市金沣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15日指定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4月18日,本院根据冯石平、植艳茹、梁智威、梁国敏、梁脸兰、樊锦涛、肖林的申请裁定珠海市金沣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
特此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