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不慎遗失前山文化中心东侧9082.50平方米用地资料原件,包括:1、《建设用地批准书》(珠海市(县)[2011]准字第026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93拨字035)及附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红线图”,声明作废。
前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