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雁南报道:8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为吸引优质律师事务所落户合作区,探索实践内地和港澳跨区域法治新模式,组织开展2021年合作区律师行业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9日。
根据《横琴新区支持律师行业发展的暂行办法》,此次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对象为注册与税收缴纳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律师事务所或联营律师事务所,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获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同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税区及洪湾片区一体化改革发展区域内至少有5名执业律师实际办公(以律师事务所或联营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计算),以核查的实际办公人数为准。
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区将奖励其上一年度增值收入形成的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30%。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区将奖励其上一年度增值收入形成的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50%。
针对联营所,合作区拿出了更大力度的奖励措施。对粤港澳“两地”或“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按联营所上一年度企业所得形成的地方直接经济贡献的75%予以叠加奖励。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报资料扫描件。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即予受理;符合申报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限期补齐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汇总局务会审定,并将拟发放扶持奖励资金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