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雪梅报道:为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珠海市商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将一直持续至11月底。活动期间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或单位均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开展时间从9月29日起,至11月30日止。交售旧家电及购买新家电范围涵盖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类。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使用补贴资金购入的家电仅限于消费用途;交售一件旧家电仅可新购一件新家电。
包括格力、苏宁、泰锋等50多家家电销售企业及网点参与此次活动。对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购买者,将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500元/件。由销售企业登记和核定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核实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购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系方式、交售的旧家电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销售企业对购买人先行给予“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结束后,销售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向市商务局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机回收抵扣款照常发放。
活动期间,同一名消费者最多申请10件,同一家消费企业最多申请20件家电的“以旧换新”补贴;补贴资金先到先得,补完即止。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