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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附:珠海平沙奥园广场项目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办提出关于珠海平沙奥园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所在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批通过,我办对该公司提供的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珠海市金湾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办则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东部,升平大道北侧、平塘河东南侧(见附件),标图建库号44040400108;

  项目原用地面积:151388.4平方米;

  项目原有合法建筑面积:56616.2平方米;

  项目更新方向:商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项目实施主体形成情况: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属于权利人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和粤香园酱料食品(珠海)有限公司(其中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119411.95㎡,粤香园酱料食品(珠海)有限公司31976.35㎡)。根据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和粤香园酱料食品(珠海)有限公司共同申请,现珠海奥誉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5日(3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金湾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栋514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6-7263405)。

  珠海市金湾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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