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香洲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珠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珠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珠海市202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四、审查珠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珠海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
五、审议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表决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六、审议《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有关人事事项等。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