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雁南报道:4月26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江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会期两天。建议议程:审议《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保障条例(草案)》《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等四部法规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学位建设 筑牢教育高质量发展根基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组织工作,周密部署安排,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开展好各项调研和审议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建国、阎武、武林、于思浩、吕红珍、张强、陈家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