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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骂服务”不是创新而是违法

  □史洪举

  “专业代骂,骂不赢不要钱”“强势跟帖,刷屏骂人”……今年8月初,在互联网某平台内多条提供“代骂”服务的留言引起了网警的注意,长沙市雨花公安分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李某先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发布“代骂”广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顾客联系上他后向其提供目标人物的社交平台账号,随后他再去账号下留言进行辱骂或加对方为好友后进行私信攻击,骂人全过程会截图发送给顾客,一单标价100元,一般一天即可完单。至今,李某非法获利近万元。目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8月14日《工人日报》)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代购、代驾、代跑腿等形形色色的“代服务”日渐兴起。这些“代服务”既方便了消费者,也让一些人因此获得了劳务收入,可谓两全其美。但没想到,一些代骂人、代吵架等“代骂服务”却应运而生。毫无疑问,这一灰色产业已经碰触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骂人是违法和无德的恶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骂人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且行为人因骂人所获得的报酬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

  在骂人行为构成违法的前提下,“代骂服务”毫无疑问也系违法行为,这与通常而言的“雇凶伤人”非常类似。且需要强调的是,“代骂服务”相当于通过互联网放大了网络暴力的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大。因为一些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顾忌到后果或者成本,可能会忍让克制,以和为贵,未必会真的去骂人,但在“代骂服务”加持下,与他人有矛盾者则可能本着“花小钱出恶气”的想法购买“代骂服务”,进而激化矛盾。

  “代骂服务”不是创新和创业,而是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恶行,是互联网社会中的一颗毒瘤。因此,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网络戾气的“代骂”人员被行政拘留妥妥的是咎由自取。公安部门在处罚“代骂”人员的同时,有必要顺藤摸瓜,查处并惩戒购买该非法服务的“元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规则必须时时强调,任何人都不能披着网络外衣为所欲为,“放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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