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雁南报道:9月28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珠海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表决通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珠海市202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关于批准珠海市2023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珠海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珠海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情况的报告、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完成会议议程后,潘江就贯彻落实会议各项决定事项作了讲话。潘江强调,要加强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法规实施座谈会,深入解读法规主要内容,压实主体责任,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和落实措施,确保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认真落实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做好后续跟踪问效工作,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细落实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全力服务保障珠海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并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建国、闫昊波、武林、吕红珍、陈家平出席会议。市政府刘振江同志和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