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表决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