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振华报道: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公告推动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哪些与珠海市民相关,有利于市民群众合理规避税负?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将相关条款进行了归纳整理,方便大家掌握。
这18项个税优惠政策除此前已详细介绍过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等十项外,还有以下八项优惠政策,包括:
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以及沪港通、深港通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