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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走寻常路”的任性游客理所当然

  □赵志疆

  10月9日,四川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布通报:两名女子买票进入景区后,无视标识标牌提示和工作人员的劝阻,在景区内开展徒步穿越活动,后因遇险报警求助,并被救援下山。由于两人违反了四姑娘山景区管理的禁止规定,景区禁止其终身再次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包括双桥沟,长坪沟,海子沟)观光等一切形式的旅游。

  徒步穿越近年来越来越受年轻人的欢迎,这种休闲运动本无可厚非,但所有的运动都要尊重规则,保证安全,有些人在徒步穿越时往往忽视了规则问题,不仅挑战景区管理规定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而且危及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每次出现类似险情,都对应急反应机制和现场救援能力带来巨大的考验。一方面,此类救援大多发生在人迹罕至、自然条件错综复杂的地方,即使是专业救援人员,也往往因此承受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救援中消耗的人力物力,以及救援人员面临的风险,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四姑娘山位于阿坝州小金县,素有“蜀山之后”“东方阿尔卑斯山”之美誉,深受户外徒步游客喜爱。目前,四姑娘山已经形成了4条精品户外旅游徒步线路,100余条攀冰线路和两处攀岩基地,每年接待漂流、徒步、户外、攀冰、登山的游客5万余人。然而,尽管四姑娘山设置有成熟的徒步线路,仍有不少任性的游客坚持“不走寻常路”,因此多次惹出祸端。

  2018年9月,四姑娘山景区启动“有偿救援”,凡擅自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或是违规在景区开展登山、徒步、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救援所产生的费用需自行买单。当时景区披露的数字是: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18年9月,四姑娘山因违规登山、违规穿越引发的大的事故就有30多起,有20多人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管理局每年对违规穿越景区的遇险人员进行搜救的费用超过了50万元,浪费了财力物力和公共资源。”

  时至今日,尽管四姑娘山景区已开出多张“有偿救援”罚单,但仍未阻止某些人私自以身试险的脚步。由此足以看出,有限的“有偿救援”罚单,并不足以“劝退”那些违规登山的“冒险者”。究其原因,某些户外爱好者不仅过度迷信自己的经验实力,甚至还有一种“越艰险越向前”的心态,为了完成心中所谓的“壮举”,他们往往不惮于将管理规定踩在脚下,将人身安全抛在脑后。

  所谓冒险,不应该是因为自己的冒失,将个人安全和公共利益置于险地。那些连自身生命都不珍惜和爱护的人,又怎么会珍惜和爱护自然景观和大好河山?对于这些无知无畏的任性游客,开出“有偿救援”罚单是必要的,将他们列入景区“黑名单”是必须的——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再跑出来为公众添堵、给景区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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