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珠海市香洲区景秀四路363号/香洲区景秀四路353号华发十字门国际花园(A8地块)已完成初始产权登记,该项目商品房已具备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若您已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即日起可按如下程序办理:

  1.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资料的须携带公证委托书)前往华发琴澳新城旗舰销售中心签约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十字门华发商都D区一层D101、D102号商铺华发琴澳新城旗舰销售中心),向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领取相关缴纳税费(含契税)资料。

  2.您本人需持相关缴税资料自行前往珠海税务局办理缴纳税费(含契税)事宜。若您不符合契税优惠条件的,您也可以委托办证律师前往珠海税务局办理缴纳税费(含契税)事宜。

  3.您须于已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的期限内,将《税收完税证明》提交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并按照要求提供办理该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全部资料。

  4.如您未能按本通知第3条要求的时间提交《税收完税证明》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您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为使您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请提前与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预约领取资料,及详细咨询办理细则,联系电话:0756-3139362。

  6.珠海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珠海铧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政经
   第03版:综合
   第04版:今日金湾
   第06版:理论周刊
   第07版:横琴潮
   第08版:珠海大讲堂
不断开创工商联事业发展新局面
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助企“面对面” 纾困“零距离”
华发又一城五至八期、菁英里车位销售通告
搭好知情明政平台 架通政企沟通桥梁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