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收缴了贵州茅台酒飞天茅台(500ml/瓶)3瓶;penfolds奔富BIN128干红葡萄酒(750ml/瓶,14.5%vol)2瓶;penfolds奔富BIN2红葡萄酒(750ml/瓶,14.5%vol)9瓶;penfolds奔富MAX’S(铂金)干红葡萄酒(750ml/瓶,14.5%vol)1瓶,并已依法制发了拱关缉收字【2024】1号收缴清单。现依照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