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珠海市行政区域均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进入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准行证,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早上6:00至晚上22:00,珠海市行政区域内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时段通行的,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准行证,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珠海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的,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准行证,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个别路段的特殊限行措施,以及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定时期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另行发布。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