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清理土地通告

珠高通告〔2024〕5号
附件:土地清理范围图

  因高新区金唐西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从2024年6月13日起,依法对位于香山路以北、官塘村以南、珠光前程花园以东13903平方米(合约20.85亩)高新区金唐西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清理范围发布清理土地通告,具体清理范围详见附图和现场界桩。

  二、对于纳入补偿范围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的清场补偿参照《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24〕42号)的规定执行。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违法的地上附着物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为不予补偿情形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三、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各用地单位、经济组织或其他权利人,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配合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手续及现场测量工作。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及现场测量工作的,其补偿内容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通告发布当天,公证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貌、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实景录像和拍照取证,所得结果作为计算登记补偿的依据。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地貌,不得再进行种植、养殖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所进行的新栽新种、新搭建和新添附的其他一切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一概不作任何补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六、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限期清理的期限内,拒不清理场地、搬迁的,由区管委会组织唐家湾镇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清理,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地上相关用地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附件:土地清理范围图

  联系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中路169号港湾新天地A栋5楼

  联系电话:0756-3629526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标题导航
~~~——透视5月份CPI和PPI数据
沪指震荡回暖收涨0.31%~~~
港股12日跌1.31%~~~
~~~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欧盟委员会不顾多方反对~~~
河北秦皇岛:~~~
~~~
~~~珠高通告〔2024〕5号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政经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评论
   第05版:深1度
   第06版:斗门新闻
   第07版:财经
   第08版:环球
5月份物价持续平稳运行
传媒、煤炭板块领涨两市
收报17937.84点
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在沪开幕
已原则上批准逾四十宗申请
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产业聚集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兴业银行落地全国首单绿色可持续挂钩主体科创票据
清理土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