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振华 通讯员林秋艳报道:近期,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1.5%的增幅进行提标,从1221元/人/月提高至1240元/人/月。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我市还对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进行确定,从1954元/人/月调整到1984元/人/月,确保救助保障标准既能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又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记者6月14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这已是我市连续13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现实需求,也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让“百千万工程”更有温度的重要举措。标准提高后,全市5555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895名特困人员将从中受益,新增财政支出约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