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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制定行政法规确定

澳门学生就读合作区澳人子弟学校免学费

  本报讯 记者王晓君报道: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于新学年继续向在广东省就读非高等教育阶段的澳门学生发放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所澳人子弟学校将于新学年启用,澳门特区政府将向相关办学实体发放学生就读津贴,让该校的澳门学生享有趋同澳门免费教育津贴制度的待遇。

  近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出席行政会新闻发布会时表示,行政会完成讨论《2024/2025学校年度广东省学校就读学生就学财政支援》行政法规草案,法规自公布翌日生效。

  为深化粤澳两地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和促进合作区的发展,澳门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旨在于2024/2025学年继续向在广东省就读非高等教育阶段的澳门学生发放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

  同时,考虑到澳门私立学校的办学实体在合作区开办的学校将于2024/2025学年启用,为使该校的澳门学生享有趋同澳门免费教育津贴制度的待遇,澳门特区政府向合作区相关办学实体发放学生就读津贴。

  2024/2025学校年度学费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的申请条件及发放津贴金额与本年度相同。同时,就读高中教育的学生须于2025年6月至8月修读由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组织的课程且出席率达八成,方可获发放津贴。

  学费津贴方面: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维持8000澳门元;小学、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上限维持6000澳门元。学习用品津贴方面:学前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1150澳门元;小学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1450澳门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阶段津贴金额为1700澳门元。

  此外,法规建议向由澳门办学实体在合作区开办的学校发放学生就读津贴,以免除学生缴交学费及相关费用,并订定办学实体须遵守的义务,包括优先录取澳门居民、向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提交会计账目及审计报告,以及课程设置及学生评核须符合澳门法规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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