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珠海市香洲区景秀三路568号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25-S2#地块)已完成初始产权登记,该项目商品房已具备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若您已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即日起可按如下程序办理:

  1.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资料的须携带公证委托书)前往珠海市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十字门华发商都D区一层D101、D102号商铺华发琴澳新城旗舰销售中心,向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领取相关缴纳税费(含契税)资料。(若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差异,您需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与我司办理面积误差部分房价款的退补手续,待您办妥上述手续之后方可领取相关缴纳税费(含契税)资料。)

  2.您本人需持相关缴税资料自行前往珠海税务局办理缴纳税费(含契税)事宜。若您不符合契税优惠条件的,您也可以委托办证律师前往珠海税务局办理缴纳税费(含契税)事宜。

  3.您须于已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的期限内,将《税收完税证明》提交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并按照要求提供办理该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全部资料。

  4.如您未能按本通知第3条要求的时间提交《税收完税证明》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您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为使您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请提前与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预约领取资料,及详细咨询办理细则,联系电话:0756-3139362。

  6.珠海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2日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政经
   第04版:环球
共创共享 携手并进
珠海出台16条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谱写好宁夏篇章
奋发有为,同心共筑中国梦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关于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规范》的公告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
道歉信
致歉信
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