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原斗门县自来水公司用地上“龙坛山庄”项目房屋补偿权利申报的公告》及《原斗门县自来水公司地上房屋权益补偿方案》,现对以下房屋的补偿权益进行确认公告:
如上述房屋尚有其他相关补偿权利人,请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产权或权利证明资料提交至我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司将按补偿方案开展后续补偿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2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可通过书面意见方式将相关意见进行反馈,书面意见送(邮寄)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63号,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2789246,18826937709;李先生,13923398202(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意见回复)。
珠海市斗门区宏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7日
序号房屋地址房屋补偿权利申报人住宅房屋面积单车房面积1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路夏南里
101号501房、103号202房
刘小山
(男,440620********0031)
166.02m212.43m22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路夏南里
103号201、301、401、601房
林少萍
(女,442000********0727)
331.43m224.87m23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路夏南里
99号301房
周惠高
(男,440421********0051)
101.95m214.85m24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路夏南里
97号402房
林兆明
(男,440421********1217)
101.95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