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振华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记者8月29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本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中财政补贴已达到每人每年750元。
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提升形势,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以上国家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结合本市实际,我市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由市、区财政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承担。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对比可以发现,2024年财政补贴标准比2023年提高了30元,市级标准已高于本年度国家标准80元。
据了解,根据我市新修订并将于2024年9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筹资标准将由定额筹资调整为按比例筹资,即2025年及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将以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6%缴纳,其他居民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本市上一医保年度缴费标准,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高于5%时,按5%计算。
按此计算,2025年珠海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和未成年人390元/年,较2024年提高10元;其他居民保持530元/年的标准不变。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省规定,结合珠海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