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正方兴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用地S1-1地块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现行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要求,香洲北项目二期用地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对珠海正方兴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提供的S1-1地块实施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了初审,认为符合实施主体的要求,现予以公示。该地块范围内的相关业主以及他项权益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咨询反映。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程序向申请人核发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现公示如下:
实施主体:珠海正方兴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S1-1地块位置:位于翠香街道,梅华东路南侧、兴业路东侧、兴华路北侧、洲山路西侧(见附件),已列入珠海市香洲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图斑编号为44040200084;
S1-1地块原权属用地面积:22228.41平方米;
S1-1地块原有合法(认定)面积:37020.26平方米;
S1-1地块范围更新方向:新型产业+商业;
实施主体形成情况:S1-1地块原权属用地共涉及8户权益人,前期经翠香街道办公示,珠海正方兴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已与该范围内全部权益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现珠海正方兴格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申报成为实施主体;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A座15楼1501室;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6-2617816)。
附件:香洲北工业区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用地S1-1地块拟拆除重建范围图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