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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的公告

  金林畔山公馆业主:

  经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求知路442号建筑(金林畔山公馆)建设前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法应作出处理。

  鉴于房屋处置将影响广大业主权益,为了保障业主、实际居住人对房屋使用的陈述、申辩权利,请上述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房屋交易合同、房屋使用权证、身份证等证明信息,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或致电0756-6282007落实信息登记及诉求表达,我镇将依法收集广大业主关于处置该涉案建筑的意见。

  此告。

  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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