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通告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于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航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路段和货运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区域限行规定

  (一)金湾区

  1.限行区域。机场西路横石基村口以东、金海岸大道(不含)以南、机场高速出口沿金海东路以东、金海东路交金海岸大道以西区域。

  2.限行车辆。除警车、持航展主展区车辆通行证车辆、应急保障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3.限行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7日每天6:00~20:00。

  (二)斗门区

  1.限行区域。省道S272小黄杨桥至小赤坎Y字路口,省道S272小赤坎Y字路口以北、县道X581横坑大桥(含大桥)以南、省道S272光明桥头以西、江珠高速莲洲出口以北区域。

  2.限行车辆。除警车、持航展第二展区车辆通行证车辆、应急保障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3.限行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每天6:00~20:00。

  二、路段限行规定

  (一)航展专用路

  1.专用路范围。金海高速(洪湾立交至三灶出口、紫竹湾出口,含金海大桥)。

  2.限行车辆。除警车、持航展车辆通行证车辆、应急保障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3.限行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每天6:00~20:00限行。

  (二)航展专用道

  1.专用道范围。在金湾路的鹤港高速路口至紫竹湾互通路口双向各设置一条车道作为航展专用道。

  2.限行车辆。除警车、持航展车辆通行证车辆、接驳公交、应急保障车辆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3.限行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每天6:00~20:00。

  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在上述限行规定的基础上,对货运车辆实施以下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货运车辆种类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自卸货车(俗称“泥头车”)、混凝土搅拌车、中型(含)以上货车、轻型自卸货车。

  (二)限行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每天5:00~22:00禁止通行。

  (二)限行范围

  1.香洲区:G105国道南坦路口、新珠路翠屏路口以南,港湾大道白埔路口以南区域。

  2.金湾区:机场高速以东区域,珠海大道。

  3.斗门区:S272、珠峰大道、黄杨大道、白蕉大道、湖心路。

  4.高速公路:金海高速公路、金海大桥、广佛江珠高速公路(珠海大道至斗门收费站路段)、珠海机场高速公路、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人工岛至洪鹤大桥段)、洪鹤大桥、鹤港高速公路。

  四、其他说明

  (一)货运车辆因特殊情况需于限行时段在限行路段行驶的,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咨询申请(咨询电话:12123,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

  (二)在实施上述交通管制措施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航展期间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和交通组织需要,适时实施其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特此通告。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7日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政经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评论
   第05版:专题
   第06版:智AI
   第07版:法规
   第08版:法规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通告
权威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