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年来,互联网掀起一股“精致的自律”潮。有打假博主揭露,部分所谓的自律视频实则是经过精心剪辑与拼凑的“表演式自律”。记者调查发现,自律博主的背后往往有专业的公司团队运营,目的就是推广短视频中带来“精致感”的相关商品。(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在自律视频中,自律博主往往鸡鸣而起、争分夺秒、异常勤奋、高度自律,俨然“楷模”,然而,一些自律博主的“自律”拼得不是学习和工作,而是演技和流量。“表演式自律”实则欺骗和误导,容易引发或加剧受众焦虑情绪,也逾越了诚信底线。
很多自律视频是产业链精心设计制作的产品,是商业化套路。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表演式自律”尽管裹着“精致”的包装,噱头十足,但很容易出现“bug”,经不住细看和推敲。有的自律博主看似起床时间很早,实则调整了手机的时间系统,只是让手机起了个早;有的自律视频中多个机位录制同一活动,聚焦同一主角,甚至出现了无人机拍摄,摆拍痕迹非常明显;有的自律博主表面上在认真学习,实则只是在重复性抄写,在做看起来很忙的“无用功”……
“表演型”自律博主及其背后的团队当然不是瞎折腾、白忙活,他们的目的是通过“表演式自律”吸引流量并带货。不少自律博主都汇聚了大量粉丝,恰到好处地在自律视频中嵌入与视频的内容、风格相近的“精致好物”,而个人店铺中同步售卖这些“精致好物”。记者调查发现,有的自律博主一个月的销售额超100万元。显然,“表演式自律”当下已形成商业闭环,成为一种成熟的营销套路。
“表演式自律”换汤不换药,与其他摆拍视频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属于虚构视频或剧情演绎类视频。诚然,法律并未禁止摆拍类视频,但相关的管理制度却明确了摆拍类视频的显著标记义务。去年,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一些自律博主及其背后团队设计、摆拍、包装虚构、演绎的自律视频,不加以任何标注,很容易让受众对自律视频的真实性产生误解,违背上述通知要求,违背网络活动和市场营销的诚信原则,属于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的行为,在网络环境整治的范围之内。
对“表演式自律”需强化“他律”监督。博主可以“自律”,也可以通过自律视频取得商业利益,但必须遵守规则,尊重网络伦理,尊重受众。自律博主应该把真实性当作创作的底线,坚持记录真实的自律表现,用真实的自律传播正能量,吸引流量。如果自律视频有虚构、演绎成分,有表演性质,就应通过显著方式在视频上作出标记,让受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把选择权和判断权交给受众,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对受众的误导。网信部门应联合各视频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自律视频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自律视频的管理规则和标准,划清底线,拉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教育引导自律博主选择正确的自律打开方式,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自律视频的问题线索,充分调动网友监督的力量;还有必要升级审核管理措施,加强对自律视频的甄别、筛查,确保自律视频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表演式自律”标注的显著性和全面性。对于欺骗误导受众、不履行标注义务的自律博主,则应视情节采取合规约谈、合规指引、查处、曝光、限流、取消推荐甚至封禁账号等措施,倒逼自律博主“自律”,守住底线,规范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