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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起,4项医疗检验项目降低收费

收费最大降幅58%,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本报讯 记者王芳报道:“有些病的检查检验费用比治疗费还贵”,这是部分患者看病就医后的体验。为回应群众关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省统一部署,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通知》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幅23.17%,最大降幅58%,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通知》即将于11月30日起落地实施。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检查检验类项目全国各省有2000多个,有些检查检验类项目的价格在不同省份差异较大。如,B型钠尿肽测定检验项目可以反映心脏收缩功能和容积负荷,因此被用于评估心力衰竭及其他心血管疾病,有的地方收费价格345元/次,有的地方却只要36元/次,相差近10倍,背后的原因主要是该项目检查所需设备、检验试剂的采购成本虚高。

  据了解,近日,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各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推动一些常用检查检验项目合理下调价格。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对照国家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目标,聚焦地区间设备采购成本、耗材试剂成本差异大、政府指导价差异大的检验项目,首批选取了血栓弹力图试验、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诊断糖尿病及其控制情况)、B型钠尿肽测定和N端B型钠尿肽前体测定(诊断心衰及其治疗效果)等4个检验项目开展价格规范治理。

  《通知》按照治理目标要求,调整了4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子项目价格,价格平均降幅23.17%,最大降幅58%。其中,珠海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按全省最高限价执行,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90%、80%执行。《通知》规定,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最高限价确定本单位“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子项目收费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通知》规定,4项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子项目收费价格从11月30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预计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减少医疗费用约2640.88万元,医保基金支出减少约2244.75万元。

  《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并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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