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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实践”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同心圆

  □王军荣

  近年来,我市把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坚持“统-分-导”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深度融合,率先打造校家社协同育人的“珠海实践”,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构建充满温度的教育共同体。(本报12月9日04版)

  教育需要校家社协同、汇聚力量,共建教育同心圆,一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依循“统-分-导”相结合的准则,学校在此当中充分彰显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把控教育的走向。在学校里,教师们凭借其专业的学识以及丰富的经验,为学生们传道、授业、解惑,不但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更重视学生品德涵养与综合素养的培育。而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家庭教育重点在于潜移默化。在平日生活中,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培育孩子优良的习惯和品德,给予他们温馨的关爱与支持,让孩子在充满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教育孩子,还离不开社会的有效支撑和服务。重点在于为教育提供丰富的滋养,拓展孩子的视野,共同营造一个有益于孩子成长的优良环境。

  校家社协同育人,并非只是简单地在浅层面上的相互捆绑,而是要深度融合,开辟出一条独特的道路,这便是“珠海实践”的价值和意义所在。“珠海实践”的成功,不单在于其创新的模式与方法,更在于它凝聚了校家社三方的共识和力量,形成了教育的强大合力,让教育不再局限于校园的围墙之中,而是拓展到了家庭和社会的每一处角落。在这个满含温度的教育同心圆里,孩子们获得了全方位的关怀、教育和培育,让他们能更好地绽放梦想、激发潜能。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体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给予了坚实的保障,让教育充满更多的可能,也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崭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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