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海市高新区25条河涌区、镇、社区三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调整后的《珠海市高新区25条河涌区、镇、社区三级河长名单》予以公告。
高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