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日趋复杂和隐蔽,电诈分子为了快速转移涉诈资金,用尽“招数”诱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常见“招数”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转移案款类,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转入“工具人”银行账户,“工具人”将钱款转账或通过ATM取现后存入犯罪分子指定账户;二是供卡类,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工具人”使用其银行卡、手机卡等帮助诈骗团伙刷流水或转账。
为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农商银行温馨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协助他人转移电诈资金是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及分辨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