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涛报道: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大投资:最高奖励20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合作区重点支持领域的单位且其以货币方式新增实缴出资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新增实缴出资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研发创新:最高补贴30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7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
对开展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流片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3000万元补贴。
对从事IP研发的企业,按照其IP自投研发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其EDA自投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500万元补贴。
人才引进:最高奖励15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的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区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与合作区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澳门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每年给予奖励。其中,年薪30万元(含)到5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人才培养:最高补贴1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认定为合作区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每年给予100万元补贴;经培训基地培训后被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或者科研机构聘用的研发人员,按照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基地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采用合作区认定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员工培训的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