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收回香洲区九洲大道南侧建业一路东侧291.46平方米共有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

  宗地440402010005GB00241全体权属人:

  珠海市第一城市开发公司于1991年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吉大九洲大道南侧猪腰山西边24975.5平方米用地,已办理《国有、集体(私人)建设用地许可证》(珠国土许字(1991国)第295号),土地用途为商品住宅。根据1993年9月8日《协议书》及《珠海市土地有偿划拨计费单》(93-689),该用地已缴清地价款22532465元。经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该用地宗地代码为440402010005GB00241,已建成出售至个人、公司、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共有用地为24975.5平方米。其中部分房产存在抵押、查封。

  现因九洲大道(前山立交-兴业快线)快速化提升工程建设,需占用你们上述24975.5平方米共有用地中的291.46平方米作为工程用地(详见附件收地范围示意图),现状为停车位及绿化带,不涉及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和第二款“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我局拟收回你们上述291.46平方米共有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关于收地补偿标准,拟按相应用途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最终金额以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你们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本权利。

  附件:收地范围示意图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8813131)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政经
   第04版:综合
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美好的新春祝福 祝各族人民幸福安康 祝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让这人间美景越来越靓丽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 努力在新起点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坚守初心,既做受益者更做贡献者
今日海洋环境预报
省委横琴工委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权威发布
关于收回香洲区九洲大道南侧建业一路东侧291.46平方米共有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
清算公告
房屋认领公告
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