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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粤0403执165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产权人全开平名下座落于斗门区白蕉镇桥湖南路625号1栋3单元213房(权证号码:20160025590号)已裁定过户以及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对斗门区白蕉镇桥湖南路625号1栋3单元213房的抵押权登记(他项权证号码:20160029718号)。限原产权人及抵押权人自登报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他项权利证书交回我中心,逾期不交,上述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书声明作废。 特此通告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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