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了“红黑名单”的认定标准。按照《珠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房企信用分为红黑两类:信用优秀,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的企业,将被列入房地产领域“信用红名单”;信用较差,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企业,将被列入房地产领域“信用黑名单”。
“红黑名单”如何发布管理?《通知》规定,珠海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领域诚信“红黑名单”的管理工作,在“珠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平台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房企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以及列入“红黑名单”的认定事实等。
有了这一制度后,深化房企资质管理将有新动作。首先,“红黑名单”不仅影响购房者的买卖意愿,对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也是一种约束。记者昨日从市住规建局获悉,市以及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其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申请时,须查阅“红黑名单”作为参考依据。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三级、肆级、暂定资质核定(含升级、延续、降级、注销等情形)时,须在原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向资质审批部门提出相关事项申请。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由资质审批部门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且视情节给予诚信扣分、降级,直至吊销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