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向到场的媒体记者通报了2017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所办案件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市检察院有关领导表示,公益诉讼制度是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内容。接下来,我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公益”核心,紧贴珠海实际,办理重点案件,为维护珠海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发布会后,市委常委、市监委主任龚海明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维玉签署了《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双方将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监察委员会在办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线索的,将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的,将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
市检察院还分别与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
活动现场,黄维玉向8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