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出台的《指引》明确了河湖管护的范围为:河湖河床、堤防护岸、孤岛、边滩、水面保洁、绿化景观及附属设施等,提出河湖管护目标为:河道通畅、水面清洁、堤防护岸完好、水土保持良好、岸线整洁。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实施,确保河湖治理效果,《珠海市河湖管护技术指引(试行)》由市河长办牵头组织编制,自今年3月启动并于10月通过专家评审。《指引》在参考《广东省中小河流建后管护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基础上,根据我市河湖管护特点制定而成。《指引》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多次赴周边地市学习河湖管护的先进经验,下沉各区、镇实地调查,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完善。《指引》分14章节,附6个表,分别对日常河湖管护范围、管护目标与机制,河湖巡查、检查、养护、保洁管理,河湖信息化与网格化建设,河湖养护经费及核算标准和管护监督考核等一一作出规定。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顺利出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明确了我市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的总体思路,规范了河湖管护的具体要求,为有效解决河湖管护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难题提供了正确指引与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推动我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再上台阶,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行动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