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F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不能让“差别化”放大停车难痛感

  □房清江

  近日,一位自称在深圳市龙华区住建局工作的人士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其在龙华区国鸿大厦3号楼办公,其办公点与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在同一个地方不同楼,其表示办公楼下停车位被规定只允许副科级以上的人员停,前来办事的市民也不可停车,感到十分不公平,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相关人士的报料,道出了停车的两种差别:一是公私差别。单位与区行政服务大厅相邻,单位与停车场不对前来办事的市民开放;二是等级差别。单位内部停车只允许副科级以上人员停,停车位沦为职位的福利与特权。无论是站在停车资源平等分享的角度,还是公民权利平等的角度,这些差别化的作法,都是不合理的。

  或许可以把这样的现象归咎于城市停车难的矛盾,“差别化”分配资源是维护秩序、调节需求的无奈之举,但是这种基于不同群体、不同身份的分层优先满足的方式,更容易放大矛盾带来的痛感,消解了社会对公平的信仰,同时让民众对政府缓解停车难的努力少了信任。

  停车难是几乎所有城市面临的共同难题,城市越大矛盾越突出。破解这些矛盾,客观来说城市想方设法加大停车资源的投入与供给至关重要,比如行政服务中心这类面向市民提供大量集中服务的场所,停车设施的配套应当优先考虑,尽量避免出现车位供给的瓶颈。

  当然,停车资源不可能也无法无限度的供给,化解城市停车难也需要有效的调节需求和更好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不能只是简单地分配资源,如此,再多的车位都将是不够分的。调节停车需求,要求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减少驾车出行,提高公交出行的比例,减少停车需求的绝对量,包括政府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服务,都应当把引导公交出行引入到停车管理中去,通过更便利的公交接驳服务,减轻停车资源供给的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则是打破车位使用权限的限制,实行开放共享,减少车位空置率。

  此外,还要更注重停车资源使用的公平,通过有偿停车,像限行限号一样实行调控等方式,提高车辆使用成本来调控停车需求,缓解车位分配的矛盾。比如,单位车位紧张,在激励职工公交上下班的同时,更好的做法是把不同的时间平均分配给每一个职工,而不是视职级的高低来分配。

 
     标题导航
   第F01版:封一
   第F02版:封二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第04版:印记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第05版:党建周刊
   第06版:民生
   第07版:产经周刊
   第08版:国际·中国
   第09版:综艺
   第10版:体坛
让科技创新教育走进课堂
闹矛盾,养懒汉 低保“福利化”造成诸多后遗症
“都市青年社交孤独”是时代之痛
不能让“差别化”放大停车难痛感
老师业余,就业一般 高校注水专业为什么还在办?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