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校内课后托管需求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小学生因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对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更为迫切。”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回应群众诉求,我市制定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对帮助学生家长解决接送孩子困难,缓解城区学校放学时段交通拥堵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下午放学可校内托管至18时
《实施意见》提出,校内课后服务要基于学校实际及学生、家长需求,提供早餐、午餐及托管看护服务,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运动场地和各功能室等资源组织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课后时间。学生在校用餐价格根据健康、营养和经济的原则,用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应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多方参与配合的课后服务体系。各区要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坚持以学校为主导,整合家庭与社会资源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鼓励各区根据学校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学生课后服务,引入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家长、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记者了解到,课后服务将坚持自愿原则、公益惠民原则、循序渐进原则。也就是说,各区组织学校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课后服务,都要坚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及相关机构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对自行选择校外社会服务机构的学生,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要建立完善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对学生人数较多、经费负担较重的区,由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适当的补助。学校可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
据介绍,我市将于2019年1月正式启动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70%以上的小学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小学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