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海明作工作部署,强调市委巡察组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紧盯“关键少数”,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使巡察成为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检查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是否存在“七个有之”问题和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彻底的情况。当前,尤其是要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继续成为”要求谋划思路、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是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巡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工作权限,强化责任担当,保持良好作风,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各项工作,做严守纪律、履职尽责、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青川宣读《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和任务分工的决定》。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驻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组长,各区(功能区)纪委(纪工委)分管巡察工作副书记、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以及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