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国家采取极端手段阻断全球科技合作体系,中国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建立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意在为保障国家重大核心优势技术安全树立坚固屏障,防范某些国家利用中国的技术反过来遏制打压中国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从长远看,建立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也将为我国实现创新驱动、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全体人民特别是科技工作者辛勤钻研、艰苦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科技成就,在一些领域已占据全球领先或优势地位。中华文明5000年历史长河中,勤劳智慧、善于创造的中国人,代代传承,在一些传统领域也创造了弥足珍贵的技术和工艺。在当前发展阶段和时代条件下,针对我国优势核心技术,建立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既是当务之急,更为长远发展。
有必要强调的是,中国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这个立场始终不会改变。
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在与世界交流互动、携手并进中,中国走出一条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创新并行的技术发展道路,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为世界各国带来巨大发展红利。
未来,中国将继续秉持开放态度,顺应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趋势,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与各国共同把握科技发展的时代机遇,探寻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在全球科技合作的时代大潮中,必将推动中国与世界共同进步繁荣,让各国人民共享科技进步福祉。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