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珠海市盈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强制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的财产后,发现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三款、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第一百八十八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28日裁定终结珠海市盈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宣告珠海市盈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对珠海市盈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