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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挑战公共秩序”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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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珠海有两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一是迎宾南路名门大厦停车场,一名女司机因停车问题殴打停车场管理员;二是31路公交车上,一名男子不仅不配合司机疏导乘客的合理要求,反而恶语相向,甚至手持充电宝猛击司机头部,致其受伤。

  近年来,挑战公共秩序的事件屡见不鲜,而每每出现这种事情,公众对此忍无可忍。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对于犯错之人,更多的是予以教育感化。所以,古人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之说,通过教育感化能让人幡然悔改。对于一般错误,都是“小惩大诫”,寄希望于犯错之人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而改恶向善。

  一般的错误,可以以教育劝诫进而改正,对于无视他人尊严和安全,以暴力挑战公共秩序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类似“车闹”“霸座”等无视甚至是故意挑战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处置,涉事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无疑会加大恶性传导概率,从而引发更多人效仿。为什么现在酒驾有明显减少?那是因为将酒驾行为与准驾资格、是否入刑等直接挂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公务员因此被开除公职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如此大力度的处罚,怎能不让人心存畏惧,进而严格遵规驾驶呢?

  同样的道理,对于敢于挑战公共秩序的恶意行为,只要做到有错必究、执法必严,积极主动介入处理,就能给社会树立起一个明确的概念:不管以任何方式挑战公共秩序者,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我们当然希望所有人都是心有阳光、善念不断,但在生活中总有些人漠视公共秩序,肆意挑战公众的忍耐度。对此种恶行,只有加大惩戒力度,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以法律的威慑力倒逼其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

  (撰稿:应立枫 李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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