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我局于2019年5月16日发现你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在珠海民生诊所开展诊疗活动。现依法对你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珠香卫医罚告〔2019〕32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51号2号楼市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一支队,电话:0756-2264203)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