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明确新形势下珠海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决定》从体制机制、协同创新、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金融、创新环境8个方面入手,明确未来一段时期珠海科技创新的目标定位、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
此外,市科技创新局同步制定了《若干措施》,对标《决定》的蓝图给出实实在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举措,创新性提出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投资等扶持政策,20项措施覆盖从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到产业化等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涵盖高校、研发机构、企业、人才团队等各类创新主体,包括财政、金融等多样化工具,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体系,有利于完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制度创新红利和内生发展动力。
市科技创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决定》及《若干措施》原文已通过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官方微信公众号(zhskjcxj)进行发布,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8月20日前通过电话(0756-2229458)、传真(0756-2229853)或电子邮件(zhkcjzhk@163.com)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