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贷款贴息额度
《通知》规定,原来创业者个人享受的贷款贴息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吸纳就业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为200万元,现分别调整为最高30万元和300万元。同时,新增加对合伙经营创业者,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的贷款贴息,其中,对合伙经营的,提供每人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指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享受最高为500万元的贷款贴息额度。
据了解,重点扶持对象是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
提高贷款贴息利率
原政策规定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内据实贴息的范围,只限于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学年起三年内的珠海市高校毕业生。为减轻创业者负担,《通知》明确,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个人贷款和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在珠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上浮3个百分点即为7.75%,如果实际贷款利率低于7.75%,则按实际利率给予贴息;如果高于7.75%,则按7.75%给予贴息。根据《通知》规定,其他创业贷款(小微企业和其他吸纳就业创业者)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放宽贷款贴息条件
据了解,新政还从两个方面放宽了贷款贴息条件:一是不再要求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创业且没有吸纳就业的,不再要求其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允许商事登记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享受贴息政策。《通知》将未享受过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且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创业者,列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范围,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
放宽贴息申领时间和申请方式
原政策规定创业者按期还本付息后,为每季度或在还清全部本息之日起30日内,提出贴息申请。为减轻创业者负担,提供更加方便和高效的服务,《通知》规定,将贴息申领时间放宽到每月、每半年、年度结束后,且申请时间由30日内放宽到60日内提出贴息申请。
同时,《通知》指出,经办银行可代贷款申请人申请贴息,鼓励更多的银行提供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服务,促进更多的创业者能够享受到扶持政策。此外,《通知》还提出进一步改进公共创业服务的举措,对能通过信息系统查核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辅证材料,并推进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网上申请和受理工作,加快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拨付进度。
话你知
●贷款贴息额度
创业者个人可享受最高为30万元的贷款贴息额度;吸纳就业贷款的贴息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合伙经营创业者可享受每人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小额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利率
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个人贷款和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在珠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贴息申领时间
每月、每半年、年度结束后可以申请,且申请时间放宽到60日内提出贴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