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就在车后,让还是不让?答案是:必须让。担心因此造成交通违法?珠海交警已为车主们开辟了绿色通道。(9月11日《珠江晚报》02版)
礼让救护车是敬畏生命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早在2017年,我市交警部门就开全国风气之先,明确了在珠海,凡是因礼让救护车导致冲红灯等违法行为,只需将情况发至交警微信平台或者拨打110反映,交警部门审核属实,可主动撤销罚单。这一措施出台后,立即得到了广大珠海司机的高度配合,当年,针对救护车的礼让率就达到了90%以上。然而在现实中,也还是有极少数机动车驾驶员缺乏主动避让救护车意识,致使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受阻于途中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这部分人,我们不能以“素质低下”“不敬畏生命”一概而论,在笔者看来,少数司机未能做到主动礼让救护车,很大程度上还是出于这样三种原因:一是怕冒违法风险“不敢让”;二是欠缺基本常识“不会让”;三是担心招惹麻烦“不愿让”。
交警部门承诺对礼让救护车产生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直接撤销罚单,这还只是为驾驶员解决了一个“不敢让”的问题,而要让礼让救护车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还需其他配套措施的跟进,才能有效免除部分驾驶员的后顾之忧。
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交警部门在近年来持续坚持宣传倡导的基础上,要针对我市新手司机不断涌现、外地司机大量涌入、交通基础设施的荷载和运作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延伸宣传触角,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传媒以及学校、驾校等传播资源和平台,大力营造礼让救护车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驾驶员既能明白避让救护车是一项法定义务,同时,又能熟练地掌握在复杂交通环境下如何避让救护车的相关技术和常识,由“不会让”变为主动让、能够让。
更重要的是,要围绕“无忧避让”,认真做好为司机“减负”这篇文章。其实很多司机也知道,礼让救护车,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考虑到事后会给自己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在付诸行动时有所顾忌。在此背景下,期待交警部门在处理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违章记录时,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简化免责程序,切实发挥“电子警察”、行车记录仪等科技手段的“证据”作用,以系统认定、自动消除违法记录,取代车主自证清白、申请复议后免罚的工作模式,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降低做好事的成本,这样更有利于鼓励人们礼让救护车,使其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