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直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以及立法项目的听证工作,广泛听取民意,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从2018年至今,该局共举行了11场听证会,听证会内容涉及《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珠海市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涉及市民的日常生活,与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听证会举行前须发布公告
在互动中有市民提问,普通市民如何报名听证?该局法规科副科长张晓静回复说,所有确定要召开听证会的事项,都会至少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通过该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听证会公告。
有网民疑虑,听证会会不会走过场?张晓静介绍,听证报告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听证会上,代表们有很多观点意见,行政机关必须平衡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然后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各种因素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策。对听证会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我们会予以吸收、采纳。“请大家放心,听证的本质是对民意的尊重,我们的听证会不是政府作秀,我们也不会让听证会流于形式。”
房产交易须通过监管平台进行
近日,市政府印发《珠海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有市民咨询,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中,因为经营行为不够规范、行业诚信缺失等诱发投诉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新规如何对珠海房产交易全过程严格监管,避免资金交易中的风险?
对此该局房产科副科长林泓铠回应说,该办法规定,新建立的珠海市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作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操作平台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的发布平台,将实现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控。新规确保了商品房交易公开透明,有效避免了房产交易中资金风险。
该办法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须明码标价;房地产主管部门对预售资金的网络化监管,确保了预售资金的安全,有效避免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房产中介也持“证”上岗。存量房交易有新规定,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发布。
新旧物业业主均须交存维修资金
《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于2018年10月31日进行了听证。有市民咨询,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时要多少业主同意才能使用?
该局物业管理科李黎介绍说,该办法规定,物业全体共有或者部分共有维修和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相应费用。
新楼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分未配置电梯住宅物业、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以及非住宅物业三部分,分别是70元/平方米、90元/平方米以及100元/平方米。
按照新规,新旧物业业主均须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交过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要补缴。车位、车库也要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车位、车库、地下室的业主交存的该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车位、车库、地下室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