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在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346号珠海华润银行大厦3楼301会议室召开。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会议并由董事宗少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席,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0786%,其中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091,354,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3069%。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以上普通决议案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